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晋中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成武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深刻认识新征程、新阶段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思维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瞄准新目标、融入新格局、实现新突破。
一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准确把握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四个全面”布局变化,找准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的切入点,高度关注零就业家庭、支出型贫困和因病、因学、因残、因疫导致的返贫现象,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体系。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标准,缩小与全省其他地市的差距,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促进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提标扩面;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落户安置等服务,促进其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是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窗口机遇,以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不断丰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和数量,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多层次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体系,激发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新业态的活力,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打造事业产业协调、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医养康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是健全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贯彻落实“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的要求,开展向基层放权赋能与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并举的工作,为基层治理创造外在环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慈善资源、专业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同时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条件,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有效落实。
四是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晋中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新建7个县级殡仪馆、1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殡仪馆县级全覆盖、公益性公墓城市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千人以上行政村全覆盖;到2023年,千人以下行政村以村村联建的方式实现全覆盖,构建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格局。
五是扎实做好新时期区划地名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需求为导向,更好地发挥区划地名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生活、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1年,要重点抓好太谷撤县设区后续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做好“乡镇撤并”“撤乡改镇”“撤乡镇改街道”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是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按照“双强六好”标准,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