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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以更坚定的使命担当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6月1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榆次一中、市体育运动学校的70余名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
榆次一中学生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未检检察官积极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逸夫小学学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未检部门深入大唐双语学校检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检察官在北京新学道晋中学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泰山庙小学学生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模拟法庭进行庭审体验

本报通讯员 刘晓英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让每一名少年儿童都能茁壮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检察机关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中承上启下,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有责任也更有条件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的主导责任。

2020年以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上下一体,勠力同心,抓基础、强能力,持续推动未检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020年以来,晋中未检坚毅笃定,奋力前行,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兑现了一个又一个庄严承诺。

强化办案,提升质效,充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市未检部门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不断加大指控犯罪力度。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件82人,起诉86件130人。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强奸犯罪31人、猥亵儿童犯罪15人、强制猥亵犯罪3人。

加强帮教工作,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相结合,截至目前,晋中已建成6个帮教基地。2020年至今,全市在审查逮捕阶段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0人,帮教率达68.97%;审查起诉阶段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41人,帮教率达151.61%。疫情期间,各基地主动采取电话、微信群、视频语音、线上考察等多形式跟进帮教,靶向施策,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足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全市未检部门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意义与价值,综合考量涉罪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回归社会可能性和帮教必要性,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确保适用比例不断提高。2020年至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结适用附条件不起诉4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达46.74%。

坚持特殊保护,严格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全市未检部门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当事人和解、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作用。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118人,社会调查适用率达96.72%;讯问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70次;亲情会见26次;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96次;进行亲职教育103次;犯罪记录封存64人;社会力量介入119人次,社会力量参与率达129.35%。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工作。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祁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观护帮教组织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等20余人对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听证,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密织保护网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见刚性

立足保护,“线上”战疫显担当。疫情期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居家学习的中小学生可能面临的各种问题,制作相关法治课,通过“晋中检察”公众号推送至全市中小学,在线阅读量达到7.5万余次;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变身主播,以《疫与法》为题,通过钉钉直播平台为榆次一中学生讲授法治课;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祁县六中师生通过网络直播讲授法治课。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设计了一场“云班会”,面向广大学生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校顺利衔接过渡;同时特别邀请北京师范大学的杨娟博士对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做好家庭教育提出建议。

加强督导,检校共建,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针对“一号检察建议”查访学校、幼儿园277所,发现问题45个,提出检察建议27件,问题整改45个。2020年春季复学期间,全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南世勤率先到榆次一中检查复学防疫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市院其他领导、各基层院班子成员随即分别到辖区内的寄宿制学校及民办学校实地检查,充分发挥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帮助建立预防校园侵害长效机制,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此外,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还对全市教育系统分管安全法治的领导、部门负责人以及直属学校负责人进行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和强制报告制度的解读培训。

立足办案,充分履职,促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全市未检部门立足司法办案,通过检察监督积极创新机制,强化举措,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如某院办理的一起民办学校教师猥亵儿童案件,在办案中发现学校对学生安全监管不到位,存在诸多安全盲区和监管漏洞,同时发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一号检察建议”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就发现的问题向教育局和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教育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校园安全秋季专项行动”,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涉案学校也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整改内容予以积极整改。

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

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我市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办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晋中市公安局、晋中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制定并印发《晋中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实施意见(试行)》。

坚持监督维权并重,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是全市检察机关深化社区矫正监督,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政策,有机融入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之中。如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乡镇司法所检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与《社区矫正法》的培训。二是积极、审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2020年至今全市未检部门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

坚持刑民一体保护,着力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将办理监护干预案件作为重要突破口,积极适用支持起诉。2020年至今,全市未检部门共办理监护侵害案件6件,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2件,建议、支持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率为100%。针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诉讼能力不足的情况,检察机关主动或者根据相关人员申请,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为未成年人维权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抓热点破难点,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全市检察机关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和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对县域内网吧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旅馆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还精心设计“未成年人入住提示”海报予以张贴。二是注重从舆情曝光、群众信访、自身办案等途径,收集摸排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如发现榆次城区部分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与共青团中央关于少先队标志标识的相关要求不符、部分商户违规使用红领巾进行商业宣传,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调查核实后迅速会同同级共青团市(区)委、少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并联合上述单位向全市商户发出规范销售少先队标识等市场行为的公开信。之后,两级院分别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加强履职的检察建议书。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部分烟草零售商不按规定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警示语以及个别中学周边50米范围内设有烟草零售点,及时向县烟草局发函,同时召开公益诉讼磋商会。

一站式办案,多渠道救助,整体联动构筑保护救助体系

统一思想,明确标准,以上带下,形成示范。2020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建设的晋中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区在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办案区设询问调查室、检查取证室、心理疏导及谈心谈话室、多功能室及中控室。为使“一站式”办案区顺利运转,该院组织公安机关、第一人民医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进行协调对接,建立联络机制,并对各单位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以上带下,形成示范。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建设12个“一站式”办案场所。现已接处相关案件27件。

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立足办案,确保实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机制保障。一是会同公安、司法、卫计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避免反复取证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二是立足办案,确保实效。在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区建设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不局限于场所限制,更注重“一站式”工作机制的运行及实际效果。某院提前介入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办案区尚在建设当中,在被害人做完手术病情稳定之后,检察官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心理咨询师共同赴山西省儿童医院,在孩子的病床前完成询问被害人、取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受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多部门联动,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深度融合。全市未检部门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30人次,给付司法救助金17.8万元,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率达16.13%。某院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对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且委托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创伤和精神损害。同时,积极与县民政部门沟通联系,为被害人落实困境儿童和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相关政策,切实提升救助实效。某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被侵害致死后,留有3岁幼子,而孩子母亲已被羁押,孩子由年迈多病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奶奶一人照料,生活困难。该院遂积极为孩子申请司法救助,给予了1万元的救助金,“事实孤儿”及时得到安置救助。

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不断深化

项目化建设,立体化推进,聚力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建成晋中首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3D虚拟实验室、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等学用结合的法治教育新模式,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结合VR技术打造线上展厅,打破时空局限,实现疫情之下的突围破局。北京新学道晋中学院、逸夫小学等师生走进基地参观学习,“山西政法”同步直播,浏览量达1.3万余人次,扩大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助推校园安全。全市现共有150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已实现两级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2020年至今,共开展法治进校园697场,师生家长受众共计21.8万余人,有力促进了平安校园建设。

一体谋划,上下联动,专项活动进校园。2020年,全市积极开展“检护幼苗,法助脱贫”主题再深化系列活动,深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较多的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课及心理咨询和疏导、进行专题问卷调查,开展主题讲座,并对学生家长开展亲职教育,赠送法治宣传册2000余册,发放宣传笔500支,赠送安全书包20个,赠送安全图书20套,发放调查表1000余份。

凝聚保护合力,实现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新跨越

从“专业化办案、社会化帮教”向“专业化保护、社会化支持”的功能升级。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配合衔接,今年5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晋中市温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协议,通过引入司法社工,实现检察机关与专业社会组织的多元链接,并对邀请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工作给予规范指导。

提升效能,围绕履职办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可或缺的力量,全市未检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典型案例发出“检察预警”,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智慧。我市辖区内一民办寄宿制学校在2014年至2020年的短短几年间就发生了4起刑事案件,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该校完善长效机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向教育主管机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  

聚力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晋中未检将切实担负起在未成年人国家保护大格局中的特殊职责和重要使命,稳步全面推开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认真落实“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保护和监督职责,继续加强未检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形成长效常治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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