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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妇联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最美家庭的公示

2021年,全国妇联将开展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最美家庭表彰工作。按照全国妇联办公厅《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妇厅字〔2021〕19号)、《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21〕22号)和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晋妇办〔2021〕1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晋妇办〔2021〕9号)文件精神,经层层推荐、综合评审,现将拟推荐全国表彰的先进名单公示如下: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个)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谷区人民法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名)榆次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魏荣华寿阳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苏 静 全国最美家庭(2户)灵石县翠峰街104号 马秋梅家庭寿阳县锦都佳苑 朱爱君家庭公示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晋中市妇联反映公示对象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践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来信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街85号市政府南区二号楼市妇联3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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