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 学习百年党史 汲取信仰力量 开创检察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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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 杨阳 摄 |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落实,坚持融入日常、融入业务,努力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为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精心谋划 营造氛围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以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制订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凝聚共识,强化合力。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醒目位置设立宣传版面、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守正创新 力求实效
该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县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立足实际,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切实增强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打造三“学”特色。领导“带头学”。该院党组中心组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院干警形成了浓厚学习氛围;干警“全面学”,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内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贯穿始终。注重学习交流、深入研讨、领悟思考,做到学习笔记全面、心得体会到位,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拓展“创新学”,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丰富多种学习形式,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党史专题学习8次、支部党史专题学习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2次。
丰富活动载体。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拍摄了庆祝建党百年微视频,运用新媒体形式,增强学习教育效果;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薪火相传 永远跟党走”红色经典诵读活动,表达爱党、护党、敬党之情;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等可视化教材,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提升学习效果。
赓续红色基因。充分运用平遥县丰富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将焕发出来的革命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激情干劲。组织干警赴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党史学习教育,赴东游驾村育英文化广场开展“传承红色基因、铸牢忠诚检魂”革命传统教育,通过实地参观和聆听讲解,全院干警深刻了解了党的光辉历程,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学史力行 办好实事
该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谱写为民情怀,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十三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七项,先后组织开展实践活动20余次。深入乡村、社区、学校、超市、广场,开展“凝聚力量、打击洗钱犯罪”“全民反盗窃,你我共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召开首例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忠实履行守护公益职责。检警联合,开展酒店、旅馆未成年人入住强制报告专项行动,促进源头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开展赡养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养老保险条例落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涉案金额700万元的李某某挪用资金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批捕“盗抢骗”犯罪9人,起诉9人;批捕“食药环”犯罪2人,起诉2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批捕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犯罪43人,起诉63人。全面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健全《建立检务公开听证工作意见》和《听证员库工作办法》,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开展听证13次。
踏上新的伟大征程,作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司法公正的守护者,检察人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九个必须”,积极主动履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响应党中央伟大号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好新征程,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武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