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遥新闻
落实错峰生产 改善空气质量
本报讯 连日来,县生态环保督查组在部分铸造厂、亮宇炭素等督查企业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督查组要求,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提高站位,认真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坚决把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空气污染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环保责任感、紧迫感,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