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8日至12月30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11个县(区、市)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2月21日至3月8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县级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指出,近年来,各县(区、市)法院党组能够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履行审判机关职能职责,经过“扫黑除恶”和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管党治党责任持续增强,司法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总体向好。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仍有不足,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履职尽责还有短板,服务中心工作不够主动,进位争先意识不够强,审判质效不够高,破解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司法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政治定力不足,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然存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短板,党建与司法业务工作未能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劲头不够足,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巡察反馈要求,各县(区、市)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整改的内在自觉,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落实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县(区、市)党委、政法委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标本兼治,既督促法院党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也要结合政法系统“五查(察)联动”,认真对照检视公安、检察、司法等其他司法部门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综合施治、系统治理,推动解决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各县(区、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督促法院党组抓紧抓实巡察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不断深化成果运用。各县(区、市)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职责,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研究和部署,合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反馈强调,各县(区、市)法院党组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扎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巡察期间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晋中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