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助力明长城保护
本报讯 近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共建协议,合力推动明长城遗址保护工作。
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位于山西省昔阳县和河北省内丘县交界处,建于明嘉靖二十年,198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中发现,该遗址由于常年失修,墙体、城门洞塌陷,台阶、垛口破损严重,墙壁遭受植物根系破坏,急需采取措施进行修缮保护。
因该遗址位于两县交界处,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遂联合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5月到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一起进行实地调研,共同研究探讨明长城遗址保护工作。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讨论,两院于近日在昔阳县皋落镇鹤度岭举行太行山内丘—昔阳段生态带检察共建协议签订仪式。
检察共建协议以加快修缮保护明长城遗址、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传承弘扬民族精神为目标,以提升太行山整体生态环境,构筑太行山生态屏障带,助力明长城遗址保护为举措,围绕基本原则、共建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就服务和保障太行山内丘—昔阳段可持续发展、文物保护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促进两院进一步完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工作格局,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合力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
(傅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