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本报通讯员 李树娜
绿色是发展的底色,彰显着高质量发展的成色。近年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服务大局,高站位谋划,大力度推进,打造“党旗红”“生态绿”“检察蓝”三原色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司法”为“生态”服务、“法治”为“环境”护航,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大格局,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党旗红”领航实战砺精兵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进以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深悟践行“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强大合力,一体推动落实,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赋能增效。一是发挥头雁效应,强化政治引领,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谋划推进。创新建立“三联动”工作机制,即检察长巡访制度、“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工作机制、“网格长+检察官”工作制度,成立以检察长、党总支书记或党员干警带头的公益诉讼办案组,以点带面辐射联动其他人员投身公益诉讼事业中。二是党建与业务同步学习,通过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配备办案所需车辆及装备,保证办案所需经费,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人力和物力保证。
“检察蓝”打响河湖保卫战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抓手,发挥“三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紧盯生态环境问题,主动“找”案、亲自“包”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问题解决,把法律监督职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为“青山绿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涂河是汾河支流潇河的支流,是一条源头和流经区域全在榆次区的河流。2021年5月,群众反映涂河长凝镇北蔺郊村段河道被大量垃圾和渣土侵占,请检察机关予以监督。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考虑到汛期即将来临,且据气象部门预报雨水较多,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党总支书记带头的办案组,前往群众反映的河道现场查看,发现该处河道明显被大量垃圾和渣土侵占,影响行洪泄洪,污染河道,破坏生态环境,因此决定立案调查,对涂河流经村落北蔺郊村村委会主任和乡镇具体负责人进行了询问,了解涉案问题初步情况。之后与榆次区水利局、长凝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一起开展现场调查。检察长积极与两家单位分析垃圾和渣土堆积的问题成因和解决方法,并从检察履职的角度提出了处理思路,当场就清理方案初步达成共识。后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为确保河道生态环境真正得到改善,2021年8月在收到整改材料后,检察长前往现场巡查,发现原有约3000土方的垃圾和渣土已全部清理,解决了河道变窄、行洪不畅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实现了河道畅通、河岸整洁。
近年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长巡访制度作用,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干警,联合榆次区河长办推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多次开展巡河行动。今年,该院设立“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拓展志愿者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报员”“技术员”“监督员”,为挖掘线索、专业咨询等提供帮助。在防汛关键时期,由检察长带队,该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对潇河、涂河等流域进行检查,确保汛期安全和水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已清理河道垃圾7万多方、拆除影响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的违规建筑20余亩,提升了河湖治理质效。
“生态绿”守护土地换净颜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推动检察长巡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科学化为抓手,检察长带队下沉乡镇农村、街道社区等基层一线巡查走访,利用“网格长+检察官”工作机制,挖掘历史遗留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统筹“四大检察”职能,促进诉源治理。特别是针对环境治理问题,综合发挥刑事、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实现查办案件的最佳效能。
2021年7月底,刑事部门受理李某某污染环境批准逮捕案,认为该案可能涉及损害社会公益,移送线索至该院第三检察部。该部立即成立以党员为主办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对此案介入调查。经查证发现:李某某等四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有毒物质、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公安机关在取证结束后已函告生态环保部门,可以对涉案危废物进行处置,但该局一直未采取具体措施,致使危废物仍随意搁置在现场。为防止土壤污染进一步扩大化,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就案件涉及的履职等问题召开听证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2022年2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就李某某四人污染环境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共同承担行政机关代履行的清理处置费用22.6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在调查此案的同时,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另发现李某某四人倾倒固废的荒沟已经长年累月形成一座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的垃圾山,现场散发恶臭、苍蝇乱飞,严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该院立即与辖区政府沟通协调,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现垃圾山已被“搬家”,共清运垃圾1.2万余方,同时该镇政府将辖区内29个村组和5个垃圾转运站纳入榆次区乡村环卫一体化,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管理,进一步健全了环境卫生保护长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