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政府采购保证金“零沉淀”
本报讯 (记者闫晓媛)11月29日,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沉淀保证金提存至晋中市公证处,累计清退长达20年的历史沉淀保证金1012万余元,实现了历史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面“清零”。此项工作是我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营商环境良好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9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摸清底数、催告清退、上缴国库、公证提存等方式,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在降低存量、核销异常量、减少增量上下足工夫。
依规分类处置,降低存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历年沉淀投标保证金开展专项摸排,对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保证金金额等关键信息全面核对核实,逐项梳理保证金的清退历史情况,列出未退情况明细表,建立清退清单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额准”。立足为民解忧,多渠道发布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清退通知、公告,公布相关市场主体名单和清退流程。对清退难度较大的保证金,通过翻阅项目档案、上门服务、借助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查找相关供应商企业的联系方式等途径,做到应退尽退、能退尽退。
创新多种方式,核销异常量。针对项目异常、供应商基本账户发生变更等情况,借助网络查询、核对银行资料,采取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退还流程和所需资料,同时督促各采购单位协助联系并配合供应商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对因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的滞留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如数上缴国库;对于经多方努力仍然无法退还的历史沉淀保证金,集思广益,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将47笔保证金共计774692元首次采用提存至晋中市公证处的方式,彻底解决了历史沉淀保证金的滞留难题。
注重源头治理,减少增量。2022年,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通知》,规定除采购(招标)金额特别大和涉及重点建设工程、重要工作任务等采购(招标)项目根据情况收取投标保证金外,其他一般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该举措不仅简化了政府采购交易流程,免去了企业投标前向银行转账、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业务环节,为政府采购交易工作提质增效,缓解投标供应商资金压力约 443.93万元,切实把政策红利普惠到各投标主体,以实际举措降低投标交易成本,减轻企业投标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