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0条规定,晋中市档案馆决定将馆藏1992年、1993年、1994年、1995年和1998年形成的应开放档案向社会开放。这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有晋中地委、晋中行政公署等80个全宗、92个单位的档案,这部分档案记载了晋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是进行科学决策、工作查考的凭证和依据,是反映当时历史面貌和研究晋中历史的重要史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晋中市档案馆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晋中市档案馆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