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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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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催告书送达公告

晋中锦添合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奚国鹏)(91140700MA****1J3G):

本机关于2023年5月19日对你(单位)作出《晋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字〔2023〕026号]。因你(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载义务,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2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晋中城决催字〔2023〕第3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城决催字〔2023〕第3号]。内容如下:

一、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应缴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及加处罚款贰拾万元(200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如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上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二、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联系人:朱文娟

联系电话:0354-3999719

单位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凤鸣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晋中市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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