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四抓四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本报讯 去年以来,平遥县不断探索、创新、完善考核机制,通过“四抓四严”,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抓制度建设,严考核办法制定。平遥县坚持树牢知事识人、实干实绩、严管厚爱“三种导向”,制定出台《平遥县2023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基层减负、务实高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对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评定等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
抓体系构建,严考核指标设置。根据全县实际,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分为“综合党群类、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类、经济管理类、执纪执法监督类”四大类。在结合上级考核任务并充分征求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按照“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的模式,明确基础工作由7个常委部门就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重点工作由21个县直牵头部门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耕地保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操作性和针对性。
抓实绩实效,严考核评定程序。将年度综合考核分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县四套班子领导评价两部分,由各重点牵头部门对照制定的考评细则,综合考虑被考评单位的指标完成情况,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议会上对被考评单位进行现场排序;四套班子领导根据对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掌握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分类排序。考核办依据排序进行分值换算,并结合加减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最终评选出优秀单位23个,其中优秀乡镇5个、优秀街道1个、优秀县直单位17个。
抓奖惩兑现,严考核结果运用。突出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相挂钩。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在平遥县2024年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各单位年度考核奖金依据考核等次确定,县直单位和街道按照优秀单位1100元/人、良好单位900元/人、一般单位700元/人的标准予以兑现;乡镇按照优秀单位1300元/人、良好单位1100元/人的标准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