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晋中仲裁委员会公告
晋中市晋龙泽养老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2024)晋仲字第94号申请人山西诚兴莱茵电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晋中市晋龙泽养老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共14份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17日9时整在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庭开庭审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晋中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