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清理交通违法暂扣车辆的公告
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凡2010年至今期间,在左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区内发生过交通违法仍未按规定时间领取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到左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公告期满结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107条之规定,左权县财政局将对上述时间内机动车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不予认领的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望广大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相互告知。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