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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

陈安丽率队 武志远王建忠参加

本报讯 (记者雷昊)8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安丽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武志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忠,副主任段燕翔,副主任、榆次区委书记张英杰,副市长李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文军等参加。

陈安丽一行先后深入综改区晋中开发区、太谷区、榆次区,走进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安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检查。每到一处,陈安丽都详细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我市两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汇报会上,李哲就我市贯彻实施两部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他指出,我市高位组织推动,“一盘棋”推动两个条例全面实施,坚定不移把贯彻落实两部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抓好顶层设计,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民营经济再活跃,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两部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切实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在贯彻落实两部条例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重点改革更加深化,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优化发展营商环境的成效逐步显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让我省营商环境更优更好。

王建忠指出,我市要按照执法检查组的有关意见和要求,不断研究和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敢于担当的精神依法做好各项监督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盘点条例执行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实际行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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