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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零售环节安全风险提示函

有效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 (记者郭娟)为有效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环节安全风险提示函,针对目前部分企业存在的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和执业药师履职方面突出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规范药品零售环节经营行为,为民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据悉,当前药品零售环节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在中药饮片经营管理方面,采购环节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资质证明不全、包装标签信息可疑等问题;验收环节,验收人员把关不严,未按要求逐批验收并核对检验报告书;储存与养护环节,部分企业未设置合格储存区域、设备缺失、温湿度监控造假;销售环节则表现为处方审核与销售不规范,存在无处方销售、非专业人员代审等乱象。

执业药师履职方面,“挂证” 现象突出,存在驻店执业药师长期不在岗、出租出借资格证书、违规多点执业等情况;在岗执业药师也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未切实承担处方审核、用药咨询等职责;此外,注册信息更新不及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等问题也较为普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高度重视各类安全风险,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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