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峰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5年6月24日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因身体原因,李峰同志请求辞去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峰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