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退役警犬领养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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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依靠敏锐的嗅觉和无畏的勇气,在进行刑事侦查、缉毒、公共安全等公安工作中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然而随着狗狗岁数的增长,身体素质各方面都已呈下降趋势,再厉害的它也有要退役的一天……
今天,晋中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面向社会发出:征!集!令!
如今警犬退役,希望有爱心的你来领养,给它一个温馨的家!
晋中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近期将有15头警犬退役,现向社会公开免费领养,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我单位警犬训练基地联系,按要求及时提交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我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评审,择优选择领养单位和个人。
联系人:景警官,电话(微信)13610649645
报名日期:2025年9月9日至9月12日
地址:晋中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
特此公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5年9月9日
本次待领养的退役警犬多数为中大型犬,请有意领养者先询问当地街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符合当地养犬要求后再申请领养。
领养条件:
根据公安部《警犬退役实施办法(试行)》,领养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领养人有固定的住所且独户居住,居住环境要有犬类活动空间;
2.领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工作,有经济能力履行领养义务,有养狗经验者优先,公安民辅警优先领养;
3.已经合法登记饲养有两头犬只者不得领养;
4.领养人应具备爱心、责任心,不虐待、遗弃犬只;全家人支持领养,家庭成员对犬只不过敏;退役犬的训导员在具备领养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领养;
5.警犬领养后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如贩卖交配等),不得转卖或送给他人,因不可抗力而无法继续领养警犬的,必须和晋中市公安局商议后共同为其重新寻找领养人,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弃养;
6.保障犬只的医疗健康;
7.须与晋中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签订退役警犬领养协议;
8.自愿接受晋中市公安局的不定期回访,如在领养期间发生不科学饲养或虐待,将取消领养资格,犬只由晋中市公安局收回;
9.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地养犬规定,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因警犬伤人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养者承担,与晋中市公安局无关。
另外:满足领养条件并有领养意愿的爱犬人士,需填写退役警犬领养申请表,提供警犬生活饲养环境照片或视频,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知领养者,领养者须携带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退役警犬领养申请表到晋中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办理领养退役警犬相关手续。
最后,晋中公安郑重提醒:因领养事关退役警犬的生活健康,警犬训练基地将会不定期进行回访,确定领养后要求亲自来接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