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为丰富馆藏资源,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与晋中历史文化相关的文物、标本及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捐赠范围
1.文物类:与晋中地区历史、文化、民俗等相关的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古代器物(陶瓷、砂器、紫砂、玉器、钱币等);近现代文献、手稿、票据、证件等;民俗物品(传统服饰、工具、工艺品等)。
2.自然标本类:反映晋中地区地质、矿产、动植物等特色的标本。
3.影像资料类:记录晋中历史变迁、社会发展的老照片、影音资料等。
4.其他具有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的物品:凡是能够体现晋中地区文化特色、历史记忆,对博物馆展览、教育、研究等工作具有重要价值的合法藏品或资料,均在捐赠范围内。
捐赠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无偿捐赠。
2.定向捐赠:可根据博物馆的展览主题、研究方向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捐赠。
3.长期借用:在不改变文物或资料所有权的前提下,捐赠者可将藏品长期借于博物馆用于陈展、研究、出版、教育等活动。博物馆将与捐赠者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藏品得到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并在展览、出版时注明捐赠者信息。
捐赠权益
1. 捐赠人将获得博物馆颁发的荣誉证书,重要捐赠可通过媒体宣传表彰。
2. 捐赠品在陈展或出版时标注捐赠者信息。
3. 捐赠人可优先参与博物馆相关活动,并享受特定权益。
法律责任
1.法律合规:捐赠者需保证藏品来源合法,权属清晰。如因藏品来源问题引发纠纷,由捐赠者自行承担责任。
2.权责说明:应征藏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提供人已明确同意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拥有该藏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权,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有权发表、复制、使用该藏品。
3.晋中市博物馆(晋中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捐赠流程
1.意向沟通:捐赠者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或前往晋中市博物馆初步沟通捐赠物品的基本信息。
2.初步审核:组织专业人员对拟捐赠物品进行鉴定与评估。
3.正式捐赠:如捐赠物品符合收藏要求,我馆将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或借用协议),明确捐赠物品的名称、数量、现状、捐赠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确保捐赠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入藏管理:捐赠品纳入馆藏体系,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保管、研究和展示。
捐赠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联系方式
1.地址:晋中市北部新城凤鸣街181号
2.部门:藏品保管陈展部
3.电话:0354-3605037 (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4.邮箱:jzsbwgc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