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通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为严肃劳动纪律,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王琳女士(身份证号:140702xxxxxxxx7166)请于登报之日起回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自登报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办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晋中开发区公共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