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交通安全 “装”进孩子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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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原婷走进介休市光明小学,为师生送去了一场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普法宣讲。此次宣讲以“马路非乐园 脚下有分寸”为主题,旨在增强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法律知识“活”起来、“用”起来。
宣讲在轻松活泼的互动中拉开帷幕。主讲人以“受马路委托”的巧妙开场,迅速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宣讲中特别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骑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6周岁。通过真实案例,让孩子们明白年龄限制背后的安全考量,拒绝马路飙车、双手离把等危险行为。
宣讲最后,全体同学收到一项特别任务:回家监督家人——骑电动车戴好头盔、坐车系好安全带,提醒家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把安全知识带回家,让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孩子们在轻松的氛围里记住了“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这一警言,争当交通安全宣传员。 (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