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宣传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郭娟)暑期全面开启,各类校外培训广告层出不穷。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及相关广告经营者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暑期校外培训广告宣传“十个严禁”提醒告诫,全力营造清朗有序的暑期培训市场环境。
此次发布的“十个严禁”,聚焦暑期校外培训广告宣传乱象高发点、风险点,从宣传渠道、宣传内容、营销话术、宣传形式等多维度明确标准,全方位堵住违规宣传漏洞。提醒告诫要求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广告传播渠道,严禁在各类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活动,同时严禁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从源头切断违规宣传传播路径。紧盯虚假宣传和各类乱象,严禁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严禁使用“培养竞争对手”“不来就落后”等煽动性语言制造教育焦虑,严禁编造“考纲变化”“考试难度加大”“学制延长”等虚假信息制造家长焦虑,严禁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以及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从严规范各类营销推广形式,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严禁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或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同时,严堵隐形培训宣传漏洞,严禁以一对一辅导、上门辅导、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素质拓展等名义,变相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据悉,暑期期间,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监测与执法力度,对各类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