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十五五”文化建设部署要求,紧扣市第六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深入挖掘、生动展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澎湃动能与实践成果,现开展“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全媒体作品征集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立足晋中深厚的文化底蕴、优美的山水风光、蓬勃的发展态势,面向大众征集真实鲜活的原创作品。通过短视频、图片、文字等全媒体传播形式,记录城市变迁、发展成果与美好生活,深度诠释“怡然见晋中”的城市气质与时代风貌,持续提升晋中知名度与美誉度,凝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主题
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
三、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晋中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晋中日报社
协办单位:晋中市委社会工作部、晋中市委教育工委、晋中市委网信办、共青团晋中市委、晋中市总工会、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晋中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晋中广播电视台、各县(区、市)委宣传部、晋中开发区宣传信息中心等。
四、征集时间
自2026年9月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18:00止。征集作品报送线上提交以发送时间为准,线下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征集面向全社会,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特别欢迎晋中籍名家参与、指导,名家作品不参与评审,将颁授证书,并聘为“‘怡然晋中’形象代言人”。
五、征集内容
活动围绕五个创作方向,分视频、图片、文字三个创作类别进行征集评选,力求遴选出能够集中反映“怡然见晋中”城市文旅形象的优质作品。
(一)总体要求
1.作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杜绝各类违法违规、消极失范内容。
2.创作要立足亲身见闻与真实感悟,坚持以小切口折射大主题、小故事映照大时代,聚焦凡人小事、乡土风物、发展变迁,叙事真挚质朴,做到见人见事、见物见情。
3.全部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洗稿、剽窃等侵权行为,投稿作者全权承担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全部法律责任。
4.纪实题材作品人物、事件必须真实可溯,严禁刻意虚构、夸大杜撰。
5.作品要紧扣晋中近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展现城乡面貌、产业发展、人文风貌的崭新变化。
(二)创作方向
1.怡然烟火·宜居宜业
记录本地群众惬意舒适的日常生活场景,立足民众真实视角,捕捉街巷美食、游乐雅宿、通衢路网、田园景致、繁华商圈等烟火画面,通过鲜活的亲历故事与纪实影像,生动展现晋中悠然怡然的城市气质,彰显和谐甜美、宜居宜业的城市品质。
2.文脉寻踪·行读晋中
聚焦晋中优质文旅资源,沿着中国传统文化、太行山水艺术、休闲度假美食三条精品旅游线路,定格古城大院、山川胜景、特色风物的优美景致与背后动人故事,呈现晋中文脉厚重、古建富集、风光秀美的丰厚文旅资源禀赋。
3.岁月留痕·文化润心
记录历史典故、文化名人、古城大院、文物保护等珍贵文化资源,展现晋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聚焦老城保护利用、老街巷更新、工业遗存活化等新旧变迁,体现传统文化与晋商精神在新时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4.匠心筑梦·产业脉动
记录非遗匠人、产业工人、乡村振兴带头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群体等各行各业奋斗者的实干故事,呈现晋中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动实践。依托一线劳动者的匠心故事,彰显晋中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脉动,诠释“怡然见晋中”兴业富民的幸福底色。
5.相逢晋中·心动瞬间
记录游客、外来旅居、创业务工群体在晋中游历交往、扎根生活、干事创业的亲身见闻与真实体验,展现晋中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与优良营商环境,传递热情好客、海纳百川的城市气度。
(三)创作类别
1.视频类
以动态影像为晋中代言,突出主题的聚焦、画面的张力与情感的传递,以及创意的表达。
(1)作品类型:涵盖各类短视频形态,包括公益宣传片、AIGC短视频、微纪实片、微剧情片、歌曲MV、微课堂等。其中,公益宣传片、AIGC短视频、微纪实片、微剧情片、微课堂,可以单集,也可作系列作品。
(2)创作要求:时长:单条≤5分钟,横屏竖屏均可。
规格:分辨率≥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无水印、无杂音,格式为MP4、MOV等常用格式,符合广播电视播出和网络视频传播标准。
2.图片类
以静态画面记录晋中,突出构图美感与瞬间捕捉,包含摄影单幅作品、组照作品。
(1)作品类型:含纪实摄影、艺术摄影、长图等,彩色、黑白不限。组照不超过10幅,需标明顺序。
(2)创作要求:
规格:以电子版提交,JPG格式。单个文件数据大小不低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要求画面清晰、色彩正常,无水印、无边框、无杂字,符合展览、出版和网络传播标准。
后期:要求真实拍摄记录。不得使用AI生成图像,不得借助AI工具对原始影像做改动;后期仅允许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添加水印、签名等修饰。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内容积极向上。
3.文字类
以文字书写晋中故事,重语言感染力、细节真实性与人物精神刻画。
(1)作品类型:含散文、随笔、诗歌、歌词、微小说、纪实故事、人物通讯、新闻故事、口述历史等。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涵盖各类贴合主题的文字形态。
(2)创作要求:
字数:散文、随笔、故事、微小说等一般不超过2000字;诗歌不超过50行。
格式:提交Word电子文档,标题为二号小标宋,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要求语言流畅、情感真挚,符合出版和网络传播标准。
六、评审流程
(一)作品初评
收到报送作品后,主办方首先开展资格核验,重点核查参赛主体资格、报送材料完整性以及作品内容合规性。然后由评审委员会开展专业评审,围绕主题立意、内容质量、表达呈现等维度综合评议,择优确定入选作品。
(二)全媒体刊播
入选作品常态化在《晋中日报》《晋中日报·晚报版》及“晋中日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专栏分批刊播、广泛推送。作品传播量将纳入终评总分,并根据传播量评选最佳人气作品和最佳流量作品。其中,文字、图片类作品的传播量是指在“晋中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阅读量与转发量之和,视频类作品的传播量是指在“晋中日报”视频号、抖音号发布的播放量与转发量之和。
(三)作品终评
主办方组织行业专家,对入选作品开展最终综合评审,确定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最佳人气作品、最佳流量作品。评审标准包括主题契合度、内容质量与感染力、创意与独特性、艺术表现力。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的得分,综合专家评审与传播量确定结果。最佳人气作品、最佳流量作品的名次,根据传播量确定。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复核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评审结果
1.最佳作品(3个):视频、文字、图片每个类别评选1个,分别授予证书,给予2000元鼓励金(税前)、晋中特色非遗产品等鼓励,邀请创作者参加我市重大文化活动、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
2.优秀作品(15个):视频、文字、图片每个类别评选5个,分别授予证书,给予晋中特色非遗产品,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
3.入围作品(30个):视频、文字、图片每个类别评选10个,分别授予证书,给予晋中特色非遗产品,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
4.最佳人气作品(2个):仅限文字、图片类入选作品,各评1个。从在“晋中日报”微信公众号传播量(阅读量、转发量之和)排名靠前的作品中产生。分别授予证书,给予2000元鼓励金(税前)、晋中特色非遗产品等鼓励,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
5.最佳流量作品(3个):仅限短视频类入选作品,且必须在“晋中日报”抖音号首发。投稿即视为同意入选后由主办方在“晋中日报”抖音号进行首发刊播。作品于“晋中日报”抖音号发布满2天后,添加“#‘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征集”话题标签,鼓励在全网广泛推送传播。评选依据的流量数据以“晋中日报”视频号、抖音号传播量(播放量、转发量之和)为准。传播量数据统计时间从“晋中日报”视频号、抖音号发布时算起,至2027年3月31日18:00截止。对单条传播量排名第一的作品,授予证书,给予10000元鼓励金(税前)、晋中特色非遗产品等,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对单条传播量排名第二的作品,授予证书,给予5000元鼓励金(税前)、晋中特色非遗产品等,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对单条传播量排名第三的作品,授予证书,给予2000元鼓励金(税前)、晋中特色非遗产品等,邀请创作者进行“怡然见晋中”旅游体验。
(五)成果运用
1.媒体宣传:在晋中日报社报纸和各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设专栏,择优刊发、推送优秀作品。向央媒、省媒推送优秀作品。
2.展览展示:优秀作品择机在摄影展等活动及晋中市图书馆等城市公共空间展出。
3.城市推广:优秀短视频、摄影作品择优用于晋中城市形象对外宣传,作者保留署名权。
4.结集出版:优秀作品结集出版《“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征集优秀作品集》。
七、作品报送
(一)线上报送:
1.邮箱:
视频类发至yrjzsp@163.com;联系人:裴众、张奇(电话:0354-3111774);
图片类发至yrjztp@163.com;联系人:刘勇、耿新洲(电话:0354-3111769);
文字类发至yrjzwz@163.com;联系人:张志丽、张子怡(电话:0354-3111773);
邮件标题为“‘怡然晋中我代言’+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正文开头注明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末尾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并附《报名表》《承诺书》。附件命名同邮件标题,多附件打包压缩。
2.网盘:
视频等大文件可上传网盘,将永久有效链接及提取码发至对应邮箱,邮件标题、正文及文件命名要求同上。
(二)线下邮寄:
寄至晋中市榆次区汇通路96号晋中日报社,收件人:赵磐、王瑞(电话:0354-3110200),信封注明“‘怡然晋中我代言’+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视频、图片可存U盘,文字类可附纸质稿和电子稿。存储介质不退,请自留备份,寄后电话确认。
(三)文件命名:
统一为“‘怡然晋中我代言’+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序号”。组图、视频系列作品须加序号。禁用特殊符号及“未命名”等名称。
(四)报送材料:
作品文件、《报名表》、《承诺书》(签名,PDF格式)、网盘链接及提取码(如适用)。团队作品须注明全体作者及第一联系人。《报名表》《承诺书》从“晋中日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征集活动启动》文末下载。
(五)其他要求:
作品须符合征集主题和各单元要求;投稿即视为同意活动规则及公益宣传使用授权;请勿重复投稿,确需修改须联系工作人员;信息不全或命名不规范可能影响参评;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评费。
2.投稿作者须确保提交信息真实有效,若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主办方。
3.投稿即视为作者授权主办方在公益宣传中无偿使用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刊播、展览展示、结集出版等非商业用途,作者保留署名权。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主办方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怡然晋中我代言——我和晋中的故事”征集活动组委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