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公告
![]() |
下列30名驾驶人因涉嫌交通违法被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依法查获。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拟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已在《晋中日报·晚报版》第2742期交通安全周刊(第780期)第14版公告告知。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30名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细如下),现予以公告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2021年5月6日
注:以上明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山西省实施办法》。
联系人: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
联系电话:0354-3073960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