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关于清理交通事故暂扣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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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电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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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电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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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轮摩托车 |
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凡2019年、2020年期间在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管辖区内发生过交通事故未按规定时间领取机动车的车辆所有人,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及时认领。公告期满结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晋中市财政局将对上述时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望广大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相互告知。
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事故处理大队
2021年5月14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