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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公安交警支队携手天美杉杉奥特莱斯为员工送上七夕礼物——头盔

警企联动齐守护 “一盔一带”保平安

本报讯 (记者 闫晓媛)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8月14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携手天美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为员工配发电动自行车头盔。

2020年10月1日,我市出台《晋中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并正式开始实行。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经过前期的筹备工作,目前已率先在市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并于今年8月10日开始,在市城区及周边农村地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集中查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同时,晋中公安交警支队多措并举,与机关单位、企业、社区、乡镇、教育、城管、交通、保险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社会协同共治,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为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我们积极响应公安交警部门的倡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促进晋中市安全、和谐、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从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开始,督促员工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养成安全出行习惯,所有员工都要争当先行者,争做示范者。”活动中,天美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徐晨作出承诺。

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郭海亮表示,作为路面一线民警,在守护行动中,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拉网式劝导,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形成劝导活动常态化,做到路面管控全覆盖、无盲区。

活动现场,警企联动向天美杉杉奥特莱斯员工发放了百余顶安全头盔和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宣传资料。员工们纷纷表示,将树立安全骑乘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骑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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