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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关爱 守护成长

——市民政局全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帮扶救助暖人心
积极开展未保宣传

记者 闫晓媛 通讯员 郑丽芳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撑起未成年人成长“保护网”

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能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抓实组织健全。成立以市长为主任,分管民政、教育、公安的副市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36个单位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连续两年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谋划全市未保工作。协调市委编办率先在全省挂牌设立1个市级、11个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立88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电话服务平台。

谋实“六大保护”。市民政局牵头起草并以市未保委印发了《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成员单位突出各自工作特色,实施家庭监护提能计划、强国有我成长计划、清网整治护航计划、爱心圆梦温暖计划等。同时,开展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服务等专项行动,建设16所公办幼儿园和70所寄宿制学校,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做实宣传教育。市未保办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为契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新兴”等方式,报纸、电视台、新媒体联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城区重要地段LED屏循环播放未保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标语,凝聚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织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

由于缺乏来自父母的温暖和正常的家庭教育,留守儿童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关爱的群体。近年来,市民政局把留守和困境儿童作为工作重点,打造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服务体系。

有效打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市民政局坚持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全市确定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29名、村(居)儿童主任2170名,实现全覆盖。同时,每年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业务能力培训,突出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及家庭教育等重点,提高儿童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

同时,市民政局将市儿童福利院确立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区、市)民政局原有长期监护和抚养的儿童移交给市儿童福利院收留抚养。市儿童福利院围绕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全面发展,设立医疗科室,协调省荣军康复医院、榆次区特教学校为院内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与山西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合作开展“心护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的各项心理健康水平。

此外,市民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情暖新春·共护未来”“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筑梦同行·共护未来”等各类关爱服务品牌活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汇聚社会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等各方力量,走访慰问送温暖,结对帮扶送关爱,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儿童的身边,用心、用情、用力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兜牢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网”

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孤儿的生活、成长一直牵动着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心,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有效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各项权益。

自2021年6月30日起,市民政局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户籍地负责审核,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户籍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同时,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照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调整其基本生活标准。2023年,将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55元和1170元,惠及423名孤儿和67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长期以来,民政部门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孤儿,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有效保障孤儿接受教育。同时,市民政局会同医保局、财政局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资助参保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孤儿接受康复治疗后,经医保报销仍存在困难的,民政部门通过“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给予全额资助。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市民政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未成年人保护这件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大事抓实抓好,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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