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 星期版面导航首页|晋中日报|晋中晚报
上一版  下一版第07版: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新时代
下一篇2024年3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柔情法官 绽放芳华

——记榆次区人民法院法官贾月雯

贾月雯

在榆次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她外表娴静,内心却饱含热情;她为人低调,工作却非常出色;她的肩膀看似柔弱,身上的担子却不轻松;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真诚对待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她就是榆次区人民法院法官贾月雯。

1995年,贾月雯从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榆次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榆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员额法官,她始终坚持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勇于创新、辛勤工作,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充分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为推进榆次区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贾月雯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司法实践中,贾月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工作的首要标准,同时秉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凭借多年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深厚业务功底,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因案而异,千方百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审理好每一件家事案件。

调解工作是最难做的工作,每个案件贾月雯都坚持情理法并重,运用婚姻心理学知识、调解经验及专业法律知识,积极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努力做到既妥善化解家庭纠纷,又维系亲情温度。

在调解一起离婚案的过程中,被告女方患有严重的贫血症,行动不便,身体虚弱,生活十分困难。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女方的权益,贾月雯多次来到当事人家里疏导调解,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女方得到12万元经济补偿,双方履行离婚手续。此案成功调解,女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被告一家人非常感激她,称她为“维护妇女权益的好法官”。

10多年来,贾月雯承办的案件中家事纠纷有655件,包括离婚纠纷、抚养关系纠纷、赡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等,每一起案件背后,无不关系到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2020年至今,共有16名未成年人的抚养费诉求得到支持,解决了他们的生活教育费用方面的困难。

贾月雯坚持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她通过向已结家事案件的当事人发出“法官寄语”,理性引导当事人修复和重塑亲情;进行诉后回访及帮扶工作,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在普法工作中,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把普法责任靠实在各级主体“肩膀上”,努力形成握指成拳、同频共振的妇女儿童维权宣传体系,通过开展各类维权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妇女、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

贾月雯说:“回首过往,我在担当中历练、在担当中成长。作为一名法官,我将继续坚守初心和使命,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征途中,担当作为,奉献力量。”(武玲芳)

所有内容为晋中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