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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小知识(四)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行标准

1.前端智能分类设施设备

按照“撤池设点,垃圾不落地”的模式,开展环境整治和垃圾治理。

通过撤池设点,取缔露天垃圾池,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可采用240升的垃圾桶,在村庄公共场所、巷道等地点设立的垃圾收集点(桶),服务农户数量10户左右、服务半径50-100米左右,垃圾投放点地面应硬化,且位置应相对固定。

垃圾集中投放点应定期进行清洁,确保垃圾不满溢散落,无污水积存。

做到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房前屋后无垃圾堆。

广泛动员和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日常管护。

2.中端转运设施设备

全市农村地区采用“直运+转运”的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对县域内交通便利、距离垃圾处理厂5公里以内的村庄,可采用全密闭车辆直收直运的模式将农村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厂,直运车辆额定荷载不宜小于5吨。

人口较集中、垃圾产生量较大、距离垃圾处理厂5公里以外的村庄,宜建设垃圾中转站,通过垃圾中转站将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将村庄的生活垃圾运往中转设施的车辆额定荷载不宜小于2吨,将中转站内的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厂的车辆额定荷载不宜小于5吨。

中转站产生的污水应经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不能排入污水管网的,中转站应设置污水收集设施,并按相关环保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中转站应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保持站内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应定期消毒、杀虫、灭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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