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专栏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释义】本条是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
“保密要害部门”,是指机关、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如机关、单位的保密室、档案室和涉密信息系统机房等。
机关、单位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坚持最小化原则。保密要害部门应当是机关内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最小行政单位,或其绝大多数内设部门涉及重要国家秘密事项的行政单位。保密要害部位应当是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最小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机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
在办公场所管理方面,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定进入人员范围,对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人员,应有严格的保密监督管理办法,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并根据周边环境特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党政军重要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与境外驻华机构之间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在人员管理方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上岗前要对其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审查合格的应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定期进行在岗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离职或因私出境。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符合涉密人员条件的,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
在技术防护措施配备方面,要按照国家保密标准强制配备保密技术防护设备,提高防护水平。对使用的信息设备,要进行保密技术检查检测,特别是进口设备和产品,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禁止使用手机等无线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带入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