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进市场 普法宣传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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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记者 程婧 摄 |
本报讯 (记者 武玲芳)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文明守信的消费环境,3月14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晋中日报社第四党支部联合市城区文华社区、榆次区新汇隆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晋中汇隆农产品市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向广大商户及群众宣传诚信经营、合法维权的相关知识。
“怎么鉴别商贩的电子秤是否准确”“在网上直播间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维权”……活动中,榆次区新汇隆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及商户讲解消费权益常见问题,并就诚信经营、正确维权等问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晋中日报社党员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化身宣传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共筑满意消费新环境。
市民温晶说:“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学会了如何鉴别真伪产品,了解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些知识将帮助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涉及日常生活、关系千家万户。榆次区新汇隆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来,携手共筑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我们将虚心接受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有力助推了辖区群众、商户树立起健康的消费理念,提升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让市场的经营户和居民共同融入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中,为文明、和谐、平安社会环境的建设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