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最俭 ——李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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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用清故里——杜庄 |
在朝廷腐朽、生灵涂炭的清同治、光绪年间,有一位昔阳人,为官40余载,出淤泥而不染,他就是被赞誉“天下俭”的李用清。
李用清,字澄斋,号菊圃,昔阳乐平杜庄村人。他7岁入学,16岁补县生员,清咸丰八年(1858年)中举人、同治四年(1865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后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协修、武英殿协修、国史馆纂修,旋署总纂。清光绪三年(1877年),担任山西赈灾大臣,后担任广西海防事务协办、广东惠州知府、贵西兵备道、贵州布政使、贵州巡抚。
清光绪三年(1877年),山西遭遇大旱,三晋大地颗粒无收。曾经良田万顷、五谷丰盈的晋南地区赤地千里,饿殍遍地;晋中、晋东南地区田土龟裂、河道干涸;本就不太富裕的晋北地区树枝干枯、野草绝迹,百姓靠吃树皮、草根等度日。当时《万国公报》载文披露:社会陷入了“饥饿者遍于途而车马不行,食人者盈于野而商贾皆断,父子不相顾,夫妻不相依”的悲惨世界,曾经的“海内最富”在两三年内成为村庄鸡犬无声、炊烟无踪、人声断绝、遍地新坟的人间炼狱。
天灾如此可怕,人祸愈加凶猛。腐朽的清政府以创建军队、抵御外侵为名一味增加课税田赋,晋商巨贾纷纷破产,百姓踏上了“走西口”的道路。风华正茂的李用清被朝廷派遣随同钦差大臣阎敬铭到山西公干,他身着粗衣布鞋,骑一头毛驴,带一名随从,以记名御史的身份从娘子关入晋,从晋南到晋北,边走边了解灾情、筹划赈务。李用清昼夜辛劳,四处募捐、监放赈粮、勘察粮道,努力疏通运粮之路,企盼朝廷短期内拨付赈灾粮食,让父老乡亲解除燃眉之急。他将所见所闻写成《说贴》《祷雨记》《大荒记》三篇文章,详尽叙述了山西灾荒的成因、惨状和影响,提出“不拔本塞源,恐后此惨变,更有甚于此前者”警示之言,并将文章分别递交山西巡抚曾国荃和朝廷中有正义感的大臣,请他们为正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百姓发声。
在赈灾途中,李用清得知个别地方官吏贪污赈灾银粮、中饱私囊的线索,便以微服巡粮的借口潜查密访,将罪大恶极者交给地方衙门惩办,对初犯者当面批评教育,为整饬当地吏治尽心尽力。当他查实吉州州同、州判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联手倒卖赈灾粮食的案情后,当机立断,毅然将这些贪恶势力代表人物斩首示众,起到了杀一儆百的功效。
李用清发现,大同知府郝存富以莫须有的罪名斩杀了正直的粮官,将陈粮、烂粮发放给百姓,把新粮卖掉敛财。在罪证确凿后,李用清使出“密谕”,调兵包围了大同府,准备抓捕郝存富。谁知郝存富提前逃走,躲进了省巡抚衙门。偏偏李用清不惧上、不手软,带兵在衙门口蹲守了好几天,硬逼着衙门交出郝存富并将其法办。事后,李用清上奏朝廷,参劾收受郝存富贿赂的礼部尚书恩承、副都御史童华,使这些高高在上的“保护伞”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那时,山西也是全国遭受鸦片毒害较深的省份,大量肥田种植罂粟,导致粮食播种面积锐减、粮食产量骤降,烟馆密密麻麻,民众素质急剧下降。李用清指出:受灾时,赈济只是治标之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长远之计必须禁绝鸦片。他多次上书巡抚曾国荃,痛斥鸦片之害、强调禁烟之利,希望巡抚衙门号令全省禁种鸦片,以大豆、小麦代之。曾国荃上奏朝廷,山西获准禁烟。
与此同时,李用清系统地提出了当地备荒策略:崇俭、积谷、去流民。他认为,教化百姓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百姓对灾荒成因认识不足、缺乏备荒基本常识,不仅要广种五谷,还要注意积谷防患。他还提出“兴修水利、发展蚕桑、充实粮仓”,强调风俗奢靡也是造成百姓生活困顿的主要原因,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俭嫁娶,培养淳厚民风。
远赴广东惠州担任知府后,李用清了解到当地社会秩序混乱,采取“严勒诛条、宽予新路、动以性情”的办法,一方面发文禁止赌博,另一方面亲自到监狱视察,对犯罪分子教化劝勉,释放罪行较轻和有悔改之意的囚犯,使之成为现身说法的感化力量。他还破获了震惊朝野的前任知府全家被害案,缉拿了“朝中有人、家中有银、守宅兵丁上千”的真凶韩天霸父子。两三年后,惠州全境“盗贼敛迹、地方安靖、赌风亦熄”。
李用清历任广东惠州知府、贵州布政使并署理贵州巡抚、陕西布政使,不仅具备勤官之能,更具有好官之德,在晚清朝纲废弛、风气腐败的背景下,他独善其身、廉洁自律。在陕西任职期间,他以国本民食为要义,开源节流,崇尚节俭,鼓励民间栽桑种棉、兴办纺织,三年内使全省库银增加了30万两。河南郑州黄河决堤,他拿出俸禄购买谷物1600余石,充入公仓以抵御饥荒,为国为民的拳拳之心让人钦佩。
李用清对百姓慷慨大方,家中则极尽俭朴。他中举人赴京授职时,徒步三千里进京履职;在陕西任职时,每日粗茶淡饭,其妻做针线活补贴家用。山西道监察御史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中评价李用清“惟耐苦,恶衣食,捷足善走……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受也”,映照出李用清高大伟岸的廉吏形象。
李用清(1829年-1898年),字澄斋,号菊圃,昔阳乐平杜庄村人。清同治四年(1865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后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协修、武英殿协修、国史馆纂修,旋署总纂。清光绪三年(1877年),担任山西赈灾大臣,后担任广西海防事务协办、广东惠州知府、贵西兵备道、贵州布政使、贵州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