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4年12月27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6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制定条例是改善人居环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现实需求。 制定条例是细化上位法规定,固化实践经验的迫切需要。
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条例以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为根本目标,通过科学统筹、全民参与和系统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旨在为我市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理、资源高效回收及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条例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