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九“不”
1、不在林区放烟花。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林区草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火星引发火灾。
2、不违规祭祀用火。摒弃烧纸、点烛等明火祭扫,选用鲜花、网络追思,文明寄相思,严防引燃草木。
3、不在野外吸烟。不在林区草原吸烟,不随手乱扔烟头,离开前务必彻底熄灭火种。
4、不违规野炊烧烤。林区草原内不野炊、烧烤,不生火取暖,严控野外用火风险。
5、不擅自动火作业。林业作业、施工动火需提前审批,落实防护措施,不擅自违规动火。
6、不忽视孩童玩火。加强孩子监护,严禁在林区草原玩火、燃放玩具焰火,避免意外火情。
7、 不遗留易燃物品。不随意丢弃鞭炮残骸、易燃包装等,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消除隐患。
8、不在林区生火取暖。林草区域内不使用明火、炭火取暖,严防高温热源引燃周边干枯草木引发火情。
9、不损坏防火设施。不破坏防火隔离带、消火栓、警示标识等设施,保障防火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