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未成年人保护 (一)
监护责任篇
● 监护人选
除了爸妈,这些也可以是监护人
案例问答
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工作的小剑,今年有了一个亲生妹妹,他对这一萌萌哒的小可爱甚是喜爱。但不久噩耗传来,父母遭遇车祸双亡,小剑可以作为妹妹的监护人吗?
可以,小剑现已成年,且有较为稳定的工作收入,如果小剑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年事已高或不愿抚养,小剑便可作为长兄,成为妹妹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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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监护责任
做爸妈就得负责任
案例问答
14岁的华华参加科技竞赛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爸爸却想拿这笔钱去购买P2P的理财产品,华华不同意,认为这钱是自己的财产,爸爸不能随意动用。但爸爸觉得华华还小,奖金就应该由自己来处置。谁说的对呢?
爸爸作为监护人,应当以最有利于华华的原则,代理华华实施民事行为,并不能随意处分华华获得的这笔奖金,且应当听取和尊重华华的意愿,切实维护华华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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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 撤销监护
爸妈当不好也得撤职
案例问答
小雅的父母十分重男轻女,经常无故打骂小雅,还将小雅锁在房间里不给吃喝。有一次,幼儿园老师发现小雅身上有多处伤痕,报案后父母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他们还有资格继续做小雅的监护人吗?
小雅的父母未能尽到监护人职责,还对小雅实施了虐待行为,应当撤销他们的监护资格,并为小雅重新指定合格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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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公职和临时监护
以国家之名,护你周全
案例问答
三年级的晶晶突然成为了“孤儿”,她的父母因吸毒先后被强制戒毒,在上海没有其他亲戚的她还可以向谁求助呢?
晶晶在沪住所地的居委会应当为她提供临时生活照料。如果她的父母最终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被撤销了监护人资格,也没有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当地的居委会、民政部门可以成为晶晶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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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四条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