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性叙事中的知识主义 英雄文化与人文诗性
□ 金春平
从黑格尔将“总体”界定为“由多种因素构成的简单统一体”,到马克思将总体性明确为“一种社会关系的总体”,或者说“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关系”,到卢卡奇将总体性理解为某种“普遍人性的东西”,并“试图把彼此分裂、相互冲突的人类共同体的多种声音总体地表现为活生生的对立统一的总体”,“总体性”已然成为现实主义文学评价的价值标准与美学标准,“史诗”与“小说”则是两种发现与表述“总体性”的历史哲学事实的艺术方式,前者“从自身出发去塑造完整生活总体的形态”,后者则“试图以塑造的方式揭示并构建隐蔽的生活总体”。《底线》显然更注重对“小说”所具有的塑造、叙事与构建功能的信任——它一方面聚焦于“市场监管执法”这一现代市场社会职能行业,揭橥其在当代社会经济实践领域运行中的方式、功能、困境,展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即“人”作为社会功能执行者的职责、使命和荣光;另一方面《底线》注重对小说文体即“文学性”的倾心营造,作者对执法过程当中的类型案例或典型事件的“选择”,正是一种对“行业”叙事的“典型化”方式,它们超越了新闻报道、市场调查、案例分析等的单面、凌乱与芜杂,而在典型化的塑造中,让事件成为凸显行业叙事、人物性格的“典型环境”,让它们在文本中充当文本逻辑与叙事行动的核心机制。由此,“行业叙事”成为文本当中具有圆环结构的中心场域和蠡测视阈,由此辐射、衍生和关联着“当代中国的历史社会”,具备了揭示、构建和概括“总体性”的历史哲学事实的文学功能。
《底线》的总体性既呈现为容纳了纵向的中国社会转型的历史与当代,如借助于林远山的个人成长史,作为经济运行监督机构的市场监管执法行业,呈现出前历史/现历史的“社会法制化”的总体趋向,包括其功能的日益完善、效果的日臻显著、规范的日渐完备,可以说,市场监管执法行业作为中国社会经济运行结构的重要部分,成为省察中国社会市场经济史的现状、进步与成熟的标杆尺度;小说的总体性还表现为覆盖了横向的中国社会生活的剖面与肌理,作为“人与法”的权力装置及其叙事,小说对人的日常生活的法律与人情、权力与人性、公利与私利、理想与世俗、集体与个人、正义与邪恶、使命与情感等多维角色之间的支持、纠葛、抵牾或缓释,也立体呈现出当代人普遍的人性质地与共通的存在境遇。因此,小说所具有的“总体性”品格,赋予《底线》多重的文学经验与意义内涵。
首先,《底线》是具有知识话语品格的行业叙事文本。知识(法律知识)构成小说当中执法者与非法者之间的观念冲突、行动冲突的壁垒焦点,也是律法尊严的亵渎与确立、运行秩序的规范与混乱的冲突枢纽,并以篇末“答卷”的方式,阐明小说当中叙事逻辑、观念抵牾与行动冲突的知识性症结。这里的知识律法是维系社会运行的法则,它一方面是规范社会整体经济制度运行的保障,这是其“公共权力属性”,但同时,知识律法也是压抑甚至剥夺个人经济欲望的利器,这是其“个体物欲属性”,而公共权力属性与个体物欲属性之间的拮抗,不仅表现为执法者与违法者对律法之“词”所附带的“物”,包括公德、公义、公利等捍卫或背离,也是律法知识对个体的日常生活惯性的强力改造,它的规训尽管作用于人的观念、意识、心灵、行动、习惯等领域,具有“反个体人文性”的错像表征,但是,这种法律知识强力嵌入以及对个体的“规训”,也是一种“现代理性和法制公民意识”的启蒙,被赋予了社会公序、国家正义和大众利益的“历史进步内涵”,并使律法知识所附带的强制、规约乃至暴力具有了人民利益为核心的阶级历史合法性。
其次,《底线》是具有英雄主义品格的行业叙事文本。英雄主义是一种极致性叙事,它包含着对常规观念的突进、对凡俗艰难的选择、对庸常人性的超越,即英雄是以“公共性信仰”压抑“个体性欲望”的观念与行动方式,来彰显一种超越平庸人性的生命坚韧、信仰捍卫与道义恪守,以个体的“牺牲”召唤并推进历史的进步、社会的正义与人类的解放。《底线》当中的执法者与违法者构成了某种潜在的阶级对立结构,而“国家律法”充当着小说当中林远山、苏家兴等执法者的“神圣法杖”,并在典型事件的绵密、细实、紧凑的叙述中,凸显执法杖者的坚定与决绝;同时,小说同样塑造出“执权力之杖”的田飞、沈万福等违法者,权力与利益的联盟所造就的话语机制权力。由此,小说当中的“政治权力”与“律法权力”之间形成显豁的抗衡与对峙,成为推动叙事动作行进的整体逻辑机制。而林远山等人的当代英雄主义品格的生成和生长,正是在“政治权力”与“律法权力”抵牾的情境装置当中得以凸显——智慧(怀杰诸多疑难执法事件)、隐忍(职业生涯低谷时的坚信)、大度(包容他人的误解、指责甚至诋毁)、坚守(执法困境中始终恪守律法准则)、正义(抵挡政治权力的高压而捍卫法律的尊严)、无私(当执法者“违法”时仍选择捍卫公威信)、牺牲(拒绝世俗利益诱惑而恪守本职角色)等等,至为重要的是,小说当中英雄主义品格的成长,往往要经受与世俗化“人性”的隐秘较量才得以完成、超越并确立,从而赋予诸多英雄人物形象更多的人性逻辑化路径,展示出一种超越革命英雄主义叙事惯性的“时代文化内涵”的英雄人格。
再次,《底线》是具有人文诗性品格的行业叙事文本。小说一方面以律法或事件的冲突演进作为文本的构织主线,同时,小说还以林远山的“个人成长史”及其所附带的个人情感、爱情困惑、生命情怀等作为小说的潜在叙事线索,从而立体且多维的展示出作为市场监管执法者群体所具有的“祛装置”“祛符号”“祛规则”的“日常生活化”的“人文”温情面相。比如林远山对旧时恋人罗小娟的反复回忆所展示出的是他对青春期美好爱情的深刻眷恋,他对徐艺畅的家庭婚姻角色的被迫承受展示的是身处遗憾婚姻牢笼当中的彳亍伤感,他对何彬、韩亚东的珍贵友情彰显出的是消费与权力时代无私信任的真挚与宝贵,他对徐其腾和故乡母亲的呵护尊重展示出家庭伦理为底色的精神家园的欣慰,甚至苏家兴因妻子身患重病而导致的家庭经济窘况,智鹏程等人对林远山的“误解”等等,都是对市场监管执法者当中所覆盖的作为个体之人的日常性的揭示。当然,小说也呈现出对“人与生活”之间不可操控的无力与荒诞,小说当中无论是权力阶层跻身的不确定,还是执法事件形态的不确定,抑或是日常生活际遇的不确定,都呈现出身处权力执法装置当中的理性而坚定的执法者,在作为个体生命时的心灵诗意与灵魂安谧,以及所可能遭遇的理想虚妄与生命偶然的,这是小说对执法者个体的“人与生活”悲剧底色的隐秘发现。可以说,小说当中对执法者个体生命世界的敞开,既是小说当中的主导事件叙事所展开的必然日常生活情境,是营构小说“真实感”的必要人文装置,同时,个体化的呈现也承担着缓解小说叙事节奏、构建小说行业性叙事总体图景的张力性装置,即外在图景(执法者与违法者的阶级化对立)与内在图景(执法者的权力结构和人性关系的谱绘)的并置,更是以林远山与罗小娟的“重逢”来作为市场监管执法行动所无法回避的法律、政治与人性之间抗衡困境的“进行时”或“未完成状态”的暗示与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