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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

倾力打造“石·韵”检察文化品牌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石·韵”检察文化品牌Logo

本报通讯员 郭少杰

去年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明确的工作思路,以“灵石”之“韵”创建“石·韵”检察文化品牌,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的精神力量,践行灵石检察崇法尚德、守正创新、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着力引领灵石检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加强学习 领导带头发挥“领头雁”作用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政治学习规定,强化“周一1小时集中学习交流制”,着力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凝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并积极发掘网络资源寻找优质课程,组织参加各级培训、开展各类授课、实地参观周边红色基地;不定期为退休老党员、老干部征订书籍报刊并送学上门,主动为其学习创造条件。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视频系统学习培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推动干警积极自觉参加专题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

党建引领 “五大阵地”强化思想根基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创新建设“五大阵地”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根基。

党建文化宣教阵地以党员活动室为中心,建有图书阅览室,融合党的百年光辉历程、红色精神谱系、清廉人物和清廉诗画长廊,设置专门区域展示支部活动和党员风采,将党建文化充分融入日常工作,着力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促进机关政治清明。

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宣教阵地以公益诉讼宣教基地为中心,融合展示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公益诉讼检察发展历程和机制建设,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着力彰显以“党建红”引领下的高质量检察业务,让干警边学习先进边改进工作,在先进典型引领下办好案、办更多高质量案件,促进检察清廉。

检察职业规范宣教阵地以院史荣誉陈列室为中心,集中展示党的百年廉政法治建设历程以及廉洁自律准则、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该院“四项机制”制度清单、古代清廉文化、清官廉吏,突出展示“三个规定”有关内容,着力强化检察职业荣誉感,时刻提醒干警珍惜检察荣誉、严守纪律规矩,促进干警清正。

检察职业道德宣教阵地以专项工作办公室为中心,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职业道德、家风家训、清廉语录和清廉心语、保密守则、道德讲堂和文体活动等内容,着力培育文明和谐的思想道德文化,让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日常、深入人心,促进检察文化清和。

便民服务宣教阵地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中心,宣传群众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普及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和文书格式,设置爱心驿站和志愿服务站,努力让来访群众切实感到便利便捷、贴心温馨,在良好氛围环境中解忧解难,彰显检察为民情怀和为民举措,以实际行动促进机关清朗。

强化保障 建好舆论宣传文化阵地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组建新媒体工作组,调配专门人员,配置必要设备;创立激励机制,常态化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将优秀调研文章、报道总结和信息简报纳入其中,激励全院干警加大原创力度,不断创特色造亮点;持续加大投入,创新宣传方式,创建“五大阵地”、筹建院史荣誉陈列室,拍摄多部宣传微视频、微动漫、形象宣传片,联合县融媒体制作《平安灵石》视频5期。

依托本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近3年共计发布信息2900余条,传统媒体刊发14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3条,省级媒体96条,市级媒体46条;网络媒体刊发568条,其中国家级媒体71条,省级媒体421条,市级媒体76条。切实做到开正门、走正道、扬正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增强检察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相融相促 全方位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先后组织了“喜迎二十大”硬笔书法展、主题作品展、文艺汇演、知识竞赛,开展了“清廉灵石你我共建”“清风‘廉’动”等活动,举办了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灵石县公诉人和律师抗辩赛、检律同堂培训课等活动,微信公众号位列全省检察系统基层院第一名,两项课题被确定为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拍摄的微电影《心灯》有3名干警荣获省委政法委第七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优秀表演奖。

为有力推进检察工作开展,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和禁毒宣传活动,对相关案件及时介入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与智慧灵石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打造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新模式。其中,办理的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入选中国女检察官协会2023年度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拆除侵占河道10余年的违章建筑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典型案例;办理的“冰墩墩”涉知识产权检察案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创新发展典型案例。近年来,该院被评为“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连续多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部分干警分别被授予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晋中敬业奉献好人、晋中市优秀共青团员、灵石县敬业奉献“身边好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业务标兵、县级担当作为干部等荣誉。部分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分别在《检察日报》《检察周刊》以及《检察调研与指导》等报刊杂志上发表。

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崇法、求实、创新、致远的院训,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以奋进的姿态和积极的作为推进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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