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遥新闻
让文物资源与时代“双向奔赴”
6月8日一大早,平遥古城南大街的萃谱园国风工作室迎来当日首批预约游客。“我是被朋友圈的旅拍照片吸引来的,穿上古代服饰在古城里游走、拍照,复古又新奇……”青年文创人肖旭还原了平遥双林寺文物雕塑“供养人”的传统服饰,让游客在旅拍打卡中“一步入画卷、一梦回千年”。
在东大街的涵瓦斋,平遥木版年画代表性传承人邓晓华正按照游客订单,将古代瓦当图案拓印到宣纸上。以纸墨为媒,秦风汉韵跃然眼前。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明确鼓励各地开展文物利用研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在平遥县,随着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的基本形成,以及文博机构队伍的不断优化,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正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平遥县坚持文物保护与利用并重并行的原则,不断加强文物价值阐释与传播,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向全世界展示了平遥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文化魅力。”平遥县文物所工作人员王显智说道。
随着文物资源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今年5月,实景金融剧《票号情》在平遥古城协同庆钱庄博物馆与观众见面。除白天的常规项目游览,市民和游客还可以在夜间观看演出,进一步了解平遥票号兴衰史,沉浸式感悟晋商文化。
此外,平遥县积极探索“博物馆+教育”新方法,截至目前,平遥县博物馆、平遥县票号博物馆、平遥县双林寺彩塑艺术馆、平遥县文涛坊古兵器博物馆、平遥唐都推光漆艺博物馆、晋中战役博物馆、宝聚源牛肉文化博物馆等,不仅展示了平遥的历史和文化,还通过各种活动和展览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学者,促进了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为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落地实施,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我们将把《文物保护法》纳入普法重点,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创新传播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力量的积极性。”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管理股股长成爱爱说道。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持更好发挥馆藏文物作用,明确文物收藏单位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的作用,通过举办展览、科学研究、文化创意等活动,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随着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和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深入贯彻落实,古老的文物将不再只是橱窗里的展品,更是融入生活的文化符号,在传承与创新中续写着属于这座古城的时代故事。
(张春燕 冀文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