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让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
—— 写在《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际
晋中市委党校 韦润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晋中市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基础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2024年12月27日,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3月26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目的在于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意识,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尽责的社会共识和内生动力,把降碳减排变成全社会自觉行动,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变成社会风尚。
一、强化生态文明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现代生态文明理念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它要求人们改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和生活方式,转变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活方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理念是近年来中国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要任务是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让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政府、社会、民众共同努力,凝聚起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
为此,晋中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引导,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媒体开设环保专栏,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树立一批采用绿色技术、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措施,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企业典型。在学校教育中,晋中根据教育部《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本地国民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在各学段课程教材中融入相关知识,帮助学生从小增强节能降耗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绿色低碳的教育氛围。在全社会倡导低碳、节约、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鼓励节约能源、减少废物和污染物排放,提倡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方式。培养人们保护环境、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素养。
二、培养良好日常生活习惯。养成绿色低碳的良好生活习惯从根本上需要明确、可行的制度保障。晋中市及时颁布了《条例》,用以引导、规范人们日常行为习惯,《条例》适用范围为晋中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城乡统筹、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明确了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及具体的管理责任人制度;主题是垃圾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渣土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城市、农村实行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禁止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混合处理。为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条例》提出建立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智能化监管、执法联动等机制和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了权威性,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依法推进。
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尤需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理念,以点滴之力汇聚成绿色低碳发展的磅礴力量,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风化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