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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假烟”网购陷阱当警惕

“微信下单、快递收货,‘云霄烟’比正品便宜一半,看着还一模一样……”不少人曾被这样的“低价诱惑”吸引,却不知“高仿烟”背后,是法律的重拳与健康的深渊。近期,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三起跨省售卖“云霄假烟”案件,通过精准办案、深挖彻查,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其中一名被告人张某某起诉至法院,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无论售假还是买假,都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案情直击:“隐蔽操作”难掩犯罪事实

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暴利,搭建起一套看似安全的售假流程。第一步引流:在抖音等平台发布低价香烟视频,以“免税烟”“走私烟”为噱头吸引潜在买家;第二步交易:与买家通过微信沟通香烟种类、价格,采用微信转账、支付宝扫码方式收取烟款,规避正规交易痕迹;第三步发货:为逃避调查,快递单上统一填写被告人手机号码,仅通过微信向买家发送快递单号,让买家自行取货。

经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张某某通过该模式向全国28个省份的上千名买家销售假烟,累计销售金额达69万余元,经检验涉案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且为伪劣卷烟。

检察办案:精准把关锁牢“定罪根基”

针对“云霄假烟”家族式、集团式作案特点,团伙成员“统一口径”的痛点和难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从证据链完整性角度全程把关,引导侦查机关调取买卖双方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梳理快递物流记录,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香烟进行质量与商标鉴定,通过调查走访全国各地购买者,查实了张某某“明知是假烟”仍向33人销售52万余元假烟的犯罪事实,并追诉漏犯2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售、买、运”各环节证据环环相扣。最终,该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张某某起诉至法院。

办案提醒:两类人群必知的“假烟红线”

本想赚快钱,结果钱没留住,还毁了自己和家庭。张某某的结局,正是所有涉“云霄假烟”违法者的缩影——法律从不会因“隐蔽”“侥幸”而缺位,这正是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涉烟犯罪的鲜明体现。结合检察办案实际,温馨提醒:

经营者:三个“绝对不能碰”,触碰即违法

一是无资质售烟绝对不能碰:香烟属于国家专卖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论线上线下销售正品香烟,均涉嫌行政违法,面临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二是销售假烟绝对不能碰:若明知是假烟仍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金额达5万元即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若检验出是伪劣卷烟,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是“帮卖代收”绝对不能碰:即便不直接进货售假,仅通过朋友圈隐晦推广“云霄烟”、转发假烟销售信息、帮售假者代收货款,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消费者:两个“千万别信”,信了就吃亏

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案件来看,消费者落入“云霄假烟”陷阱,多因轻信“免税”“高仿”,最终面临健康与权益双重损失。

“免税高仿=捡漏”千万别信:假香烟虽包装逼真,但拆开后多为劣质烟丝,部分还添加工业染料、滑石粉增重,经检测,焦油、尼古丁含量远超国家标准,长期吸食会显著增加肺癌、冠心病、重金属中毒等疾病风险,堪称“慢性毒药”。

“网购烟=便捷划算”千万别信:不法分子常以“原厂尾货”“内部渠道”为噱头,通过社交平台、私下交易收款,一旦买家发现是假烟,要么被拉黑,要么因无正规发票、交易记录被删除,无法向平台或监管部门维权,最终“钱烟两空”。

检察倡议:守好底线,共建无假烟环境

“云霄假烟”没有安全渠道,暴利背后是法律严惩,低价之下是健康代价。法律不会纵容任何违法犯罪,健康也容不得半点侥幸。莫让“烟”利毁了生活,拒买假烟,从你我做起!

经营者:莫被“烟利”冲昏头,想要经营香烟,务必先依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通过烟草公司正规渠道进货,坚决不碰假烟、不参与任何涉烟违法活动;

消费者:拒绝“低价诱惑”,购买香烟时认准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线下店铺,可通过查看烟盒防伪喷码(拨打烟草公司客服电话验证)、观察包装印刷清晰度等方式辨别真伪;

全社会:若发现销售假烟线索(如有人朋友圈卖烟、快递疑似藏烟),可直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热线或110报警,检查院将联合烟草、公安等部门快速核查,及时打击涉烟犯罪,守护市场秩序与公众健康。(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冯素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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