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
本报讯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压紧压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生产安全风险,6月15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平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段村派出所,走进山西平遥县兴盛金众煤业有限公司,采取“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现场宣传”一体化模式,开展安全生产法治专项宣传暨风险隐患排查活动,以检察力量筑牢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活动中,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代亮立足煤矿行业高危作业特点,面向煤炭管理人员和一线采掘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治培训。他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典型伤亡案例,深入剖析违法违规作业的法律后果、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从业人员的岗位安全义务,帮助大家破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的红线与底线。检察干警还现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引导一线工人自觉规范操作、主动规避风险,做到知敬畏、守规矩、保安全。
此次专项宣传活动实现了普法宣传与隐患排查双向发力,切实提升了煤矿企业的依法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耕安全生产检察履职,紧盯煤矿行业重点领域风险,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守护煤矿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护航辖区煤炭行业安全平稳高质量发展。(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