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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关切 绘就民生暖色

——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群众健康安全

本报通讯员 庞瑞波 张萌萌

去年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聚焦保障食药领域安全,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检察蓝”成为守护古城群众生命健康的温暖底色,努力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守护饮水安全:让“直饮水”真正成为“放心水”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2025年3月,该院在开展守护饮水安全专项检察中发现,某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不仅缺乏设备维修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且供水从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健康证过期等问题,社区群众饮水安全存在明显隐患。

“这是个别案例,还是共性问题?”承办检察官未止步于单一线索,随机抽取县域内25台现制现售饮用水机进行排查,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掌握设备运营状态、卫生维护、水质检测及从业人员资质等关键信息。排查显示,被抽查饮水机均不同程度存在同类问题。2025年4月,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经营者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及时办理、更换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建立县域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从源头筑牢群众用水安全防线。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响应,在全县范围启动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经整改,各经营单位已按要求规范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完善设备维修和水质自检记录,所有卫生管理人员均已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全县73台现制现售饮水机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群众在家门口喝上了真正的“放心水”。

守护药品安全:精准发力净化医疗广告环境

药品安全无小事,医疗秩序关乎每一个群众的切身利益。2025年7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域内多家名称中含有“调理中心”“护理中心”等字样的机构,在门店招牌、宣传展板上公然使用“专治各种皮肤病”“感冒调理有奇效”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这些机构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工作人员大多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非合法医疗机构。此类宣传极易误导消费者,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更可能延误患者正规治疗,对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和医疗市场管理秩序造成现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威胁。

调理与医疗之间有着严格的边界。这些机构以“调理”之名行“宣传疗效”之实,明显超出合法经营范围,属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查明情况后,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查处涉案机构的违法广告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针对生活美容及类似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查实的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并消除影响。同时举一反三,向相关经营者普及广告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强化对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管。涉案违法广告全部拆除或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广告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守护公共安全:数据赋能织密游泳场所“安全网”

公共场所安全涉及不特定群体利益,一直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公益诉讼办案,成为该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2025年10月,该院运用最高检平台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违规经营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县域内部分游泳馆违规经营案件线索。经进一步走访,确认部分游泳场所存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过期、现场无救助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生员名录照片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等问题,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针对游泳馆经营不规范问题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全县游泳场馆定期开展排查,切实提升游泳场所安全水平。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督促各游泳场馆逐一落实整改,并组织对全县游泳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防范有效、协同高效的长效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安全监管治理效能。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检察担当厚植幸福底色,为平安平遥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更有质感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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